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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职责
发布日期:2023-04-03   新闻来源:河南省药学会    浏览次数:262

(一)结合国内外药学科技发展趋势,提出新时期药学相关团体标准与技术规范制订规划;

(二)拟订学会年度团体标准与技术规范制(修)订计划;

(三)审议各专业委员会制订的团体标准与技术规范制(修)年度计划;

(四)审核药学相关团体标准与技术规范;

(五)组织对药品检验与评价团体标准与技术规范执行情况调研,并提出改进团体标准与技术规范工作的报告或建议;

(六) 承办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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