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职责
发布日期:2023-04-03   新闻来源:河南省药学会    浏览次数:266

(一)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继续教育的指导思想和规划。

(二)审议继续教育的项目申报和实施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

(三)监管学分授予的相关工作。

(四)审议提请常务理事会研究的有关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报告和建议。

(五)承办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