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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药学会女科技工作者专门委员会职责
发布日期:2023-04-03   新闻来源:河南省药学会    浏览次数:768

一.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引导女药学科技工作者自觉树立科技报国之志,强化责任担当,勇做新时代科技创新排头兵;

二.研究制定促进女药学科技工作者成长与发展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指导实施;

三.组织女药学科技工作者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为女药学科技工作者提高学术水平、展示才华、建言献策、服务社会搭建平台;

四.支持女药学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科创中原和健康中原行动,在研发攻关、成果转化和合理用药上下苦功夫,攀高峰;

五.协助我会等单位举荐、表彰、奖励女药学科技工作者,广泛宣传女药学科技工作者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

六.开展女药学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维护女药学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反映女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诉求;

七.承办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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