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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国家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际需求,确定药学科技评估评价工作的指导思想,制订规划和工作计划;
2.组织制定科技评估评价工作的组织机制和规章制度;
3.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呈交科技评估评价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和建议;
4.指导、参与对科技评估评价成果的检查与评估;
5.审议提请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有关科技评估评价工作的重要报告和建议;
6.承办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