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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河南省药学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于2026年3月13日组织专家对河南省药学会《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与运行规范》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审查,经专家组评估论证,符合立项条件,准予立项。
请起草单位按照河南省药学会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注重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用性。同时欢迎相关专业的专家学者、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广泛参与本标准的研究和编写工作,高质高效地完成标准编制任务。
公示期7天,如有单位或者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河南省药学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贺霞 15617518756
邮 箱:hnsyxh2024@163.com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