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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八届中国药师周的通知(第一轮)
发布日期:2018-07-24   新闻来源:中国药学会    浏览次数:273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学会,各有关单位:

由中国药学会主办的第十八届中国药师周定于2018年11月22~26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举办,同期召开学会24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8年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工作会议。本届药师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药创新发展,传播前沿科技,转变药学服务模式,助力健康中国。

大会将邀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科协等部门领导、两院院士、国内外知名医药学专家学者、相关医药企业负责人出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题

创新药学服务 助力健康中国

二、主要内容

(一)开幕式 

(二)2018年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工作会议

(三)表彰颁奖

1. 颁发2018年中国药学会优秀药师等奖项

2. 表彰2018年医药经济信息网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大会报告

1. 院士专家报告

2. 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医院用药数据系列分析研究报告

(五)专题论坛 

1. 药学服务经典案例分享

2. 药物临床应用前沿发展论坛

3. 中药临床药学工作与实践论坛

4. 医药政策与药学实践论坛

5. 第一届医药信息研究与利用研讨会

6. 科技传播与药学服务论坛

(六)科普系列活动

1. “科海扬帆  梦想启航”科普进校园活动 

2. “科学用药  科普扶贫”图片展

3. “安全用药  共享健康”系列科普活动之“药师您好”科普文艺作品展演

三、参会人员

中国药学会24届理事、特邀嘉宾、获奖(表彰)人员、各地药学会负责人、信息网单位代表及相关药学人员等。

四、授予学分

授予参会代表中国药学会继续药学教育Ⅰ类学分6分。

五、会议收费

1. 收费标准

注册类别

会前汇款

现场注册

参会代表

1500元/

1700元/

注:

(1)特邀嘉宾、24届理事、各地药学会所属信息网分网负责人(仅限1名),免交注册费。

(2)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网员医院代表另行报名注册,具体缴费方式和标准详见《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工作会议第二轮通知》。

2. 缴纳方式

(1)电汇方式:

收款单位:中国药学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778350009320。

请在汇款单附言中注明“药师周+姓名+手机号+开票单位”。

(2)现场交费:现金或刷卡。

3. 食宿费、交通费

(1)特邀嘉宾、24届理事、各地药学会所属信息网分网负责人(仅限1名),免交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其他参会代表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4. 发票

(1)汇款人和参会人员姓名不一致,或单位给多名参会代表汇款,请详细告知汇款人姓名、参会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汇款金额、汇款日期、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具发票的张数及金额,并将上述信息及时发送至会务联系人,以便准确开具增值税发票。

(2)现场缴费,只开具收据,发票将在会后一个月内用快递寄出。

六、报名方式

1. 填写《第十八届中国药师周报名回执表》,邮件发送至fengyingying@cmei.org.cn。

2. 凡组团参会,请提前与会务组联系。

3.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11月10日。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2号1号楼403A室

邮  编:100022; 

电  话:010-65669556 ;

药师周联系人: 

刘   玉      电话:010-65660788转181

冯莹颖      电话:010-65660788转150

理事会联系人:

李天傲      手机:15101617875

八、其他事项

关于详细内容安排、具体时间、报到地点等见第二轮通知。请关注中国药学会和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网站(http://www.cpa.org.cn或http://www.cmei.org.cn )及时查询第十八届中国药师周相关信息。

附件:第十八届中国药师周报名回执表

中国药学会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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