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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药学会关于批准第五届理事会成员辞去理事等职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21   新闻来源:河南省药学会    浏览次数:2463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通知》(豫组电〔2018〕35号)要求,决定对我会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进行清理和排查。在河南省药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七次常务理事会上,通过了阚全程等同志提交的相关辞职申请,经第五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表决,同意以下同志辞去第五届理事会相关职务。

河南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阚全程、孙威、安鸿志同志;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李文武同志;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李振国、闻京伟、宋汉敏、郑子栋、仲平、殷飞、徐晓月同志;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晋林同志;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潘会朝同志;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王帆、王秋生同志;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王国立同志;商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王建成同志;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王建璋同志;安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王瑾同志;新乡市药学会李增民同志。

河南省药学会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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