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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药学会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科协2020年度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8   新闻来源:河南省药学会    浏览次数:1633

各专业委员会、大专院校、医疗机构、单位及个人会员:

按照《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方案》,现就申报河南省科协2020年度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人选

河南省药学会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职工

二、申报数量

从申报项目中评选出3个优秀项目人选

三、资助金额

每个项目资助5万元

四、申报条件

1. 被托举人的遴选条件:

a. 35岁以下(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b. 在我省工作的药学科学类的一线科技工作者。

c. 所在科研团队拥有较强的影响力,被托举人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主持或主要承担所申报科研项目。

d. 已获其它财政资助项目的不得申报。

五、申报方式

1.各申报项目人登录省科协网--综合服务平台--《河南省科协专项资金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报《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

2.将在线填报的《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和同步PPT,于10月11日前发送至hnsyxh2015@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96号606室

联系电话:15617518756

联 系 人:贺霞

附件: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评审细则 

2019年9月27日             

附件

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评审细则

根据《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评审细则。

一、组织领导

由省科协组织评审。

二、评审机构

成立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家、省科协相关领导组成。

三、评审内容

1.被托举人培养前景。被托举人从事的研究,应是面向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科技创新主攻领域。已获其它财政资助项目除外。

2.项目申报单位工作基础。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发展的综合实力,具备愿意指导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的省内外专家队伍。

3.托举方案可行性。项目申报单位托举方案的工作思路、发展重点、培养目标、组织保障、资金使用等内容应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培养路径、举措符合青年科技人才成长规律。

4.预期效果。项目申报单位工作目标清晰明确,涵盖有发表论文、发明创造、出版专著等,能够反映青年科技人才借助本项目取得的成绩。 

四、评审程序

1.审阅申报单位项目申报书。

2.评委会成员综合申报材料,进行投票。

3.计票确定资助项目数量。

4.评审结果在省科协网站公示3天。

5.公布河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名单。

五、实施管理

1.项目周期为两年。项目实施单位须向省科协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资金使用情况。

2.项目总结。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须提交项目总结,包含项目绩效以及被托举人成长情况评估等内容。

3.成果应用。鼓励对项目成果推广应用,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河南省药学会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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