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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零售药店工作指导与防控策略专家共识(第一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2-16   新闻来源:河南省药学会    浏览次数:16927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国家卫生健康委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用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疫情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机构依法采取系列防控措施,共同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传播。

在这场抗疫战争中,医药卫生工作者冲在第一线,担当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要使命。而零售药店人员是抗击疫情的特殊群体,他们以三尺柜台为战斗岗位,恪尽职守,服务公众,保障防疫药械的供给。他们面对购药者和咨询者,接触病毒的风险很大,但他们从未退缩和懈怠,而是秉持职业操守,担当社会责任,始终战斗在抗疫前线。

为了指导零售药店进一步加强药学服务和药学保障,做好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中国药学会药学服务专业委员会、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空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紧急组织专家编写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零售药店工作指导与防控策略专家共识(第一版)》,从新冠病毒的相关知识、零售药店的工作特点、零售药店面临的风险、零售药店防控策略与工作指导、零售药店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对零售药店进行专业指导。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零售药店工作指导与防控策略专家共识(第一版)》的发布将有助于更好地做好抗疫工作的药学保障,提高零售药店的药学服务水平,提升零售药店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促使零售药店更为安全、有序、高效地运转,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药学会        

2020年2月10日   


零售药店工作指导与防控策略专家共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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