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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委员会、各个人会员:
根据2019年12月14日河南省药学会第六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了《河南省药学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和“河南省药学会会费标准变更说明”,其章程第十、十一条规定了会员既享有的权利,也规定了按时缴纳会费的义务。河南省药学会2020-2023年度的会费收缴工作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纳对象
河南省药学会个人会员
二、会费标准
50元/人/年,为方便会费缴纳和会员管理,本届理事会将一次性收取一个届次(2020-2023年度4年)的会费,共计200元。
三、缴纳时间
2020年3月31日前
四、缴纳方式
(一)专委会委员。专委会委员的会费由各专委会代收后统
一转交学会,在多个专委会任职的,任选一个专委会缴纳,具体缴纳方式听取各专委会群内通知。
(二)其他会员。非专委会委员的会费按以下两种方式交至学会。
1.电汇方式
户 名:河南省药学会
开户行:交通银行郑州优胜南路支行
帐 号:411062200018000038640
2.支付宝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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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2种缴纳方式任选一种,均需在汇款或转账附言中注明:河南省药学会个人会员会费+姓名+手机号+开票单位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孙喆 17700641906
邮 箱:hnsyxh2019@163.com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96号607室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