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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河南省药学会个人会员2020-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6   新闻来源:河南省药学会    浏览次数:2407

各专业委员会、各个人会员:

根据2019年12月14日河南省药学会第六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了《河南省药学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和“河南省药学会会费标准变更说明”,其章程第十、十一条规定了会员既享有的权利,也规定了按时缴纳会费的义务。河南省药学会2020-2023年度的会费收缴工作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纳对象

河南省药学会个人会员

二、会费标准

50元/人/年,为方便会费缴纳和会员管理,本届理事会将一次性收取一个届次(2020-2023年度4年)的会费,共计200元。

三、缴纳时间

2020年3月31日前

四、缴纳方式

(一)专委会委员。专委会委员的会费由各专委会代收后统

一转交学会,在多个专委会任职的,任选一个专委会缴纳,具体缴纳方式听取各专委会群内通知。

(二)其他会员。非专委会委员的会费按以下两种方式交至学会。

1.电汇方式

户  名:河南省药学会

开户行:交通银行郑州优胜南路支行

帐  号:411062200018000038640

2.支付宝转账   

微信图片_20200324083443.jpg  

河南省药学会支付宝二维码

以上2种缴纳方式任选一种,均需在汇款或转账附言中注明:河南省药学会个人会员会费+姓名+手机号+开票单位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孙喆   17700641906

邮  箱:hnsyxh2019@163.com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96号607室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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