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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须知
发布日期:2017-04-13    浏览次数:99270

本刊是由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河南省药学会主办的综合性药学学术刊物,以广大药学工作者及临床医药卫生人员为主要读者对象。本刊内容包括,药监要闻、综合栏目(包括专业学术论文、知识之窗、专题讨论等)、本期专访、热点话题等。具体稿约如下:

 1. 来稿要求:

文稿应具有科学性、逻辑性、先进性,并有理论和实践意义,侧重实用。

1.1 来稿要求文字精炼紧凑,通顺准确,重点突出,层次清晰。

1.2 用电子信箱投稿。稿件题头下一行必须写清第一作者的详细地址和电话,包括手机号码;打印文稿,用A4打印纸打印。

1.3 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1.4 来稿一律文责自负。根据《著作权法》,本刊对决定刊用的文稿可作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征求作者同意。

 2. 文稿的撰写要求

2.1文题:应简明确切反映本文的特定内容,一般不用副标题,尽可能不使用代号。文题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章的主题。

2.2摘要:采用结构式文摘,即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四部分。

2.3关键词:摘要下标引3-5个关键词。

2.4图表:凡文字能说明内容尽量不用表和图,正文、表、图三者中的数据不应重复。表有表题,图有图题及各自的编号,采用三线表或王字表,表中数据务必核实,纵横之和一致。

2.5医学名词和药物名称:使用医学名词、药物名称应注意前后统一。必须使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委员会公布的各科名词,医学名词不得随意缩写,如所用名词过长,而文稿中又需多次使用则在第一次引用时在全名词后加圆括号,注明缩写,药物名称以《中国药典》和《中国通用药名》为准,英文药物名称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

2.6计量单位:按我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标点符号、数字用法等均按国家标准执行。计量单位的书写必须规范,不应使用已废止的单位。

2.7标题符号:正文中标准层次的编号按GB/1.1-1993和GB7713-87的规定,采用阿拉伯数字分别编号,一般不超过4级。第一级标题1;第二级标题1.1;第三级标题1.1.1;第四级标题1.1.1.1。全部左顶格写。

2.8讨论:重点阐述本文新的发现及得出的结果与观点,在结果中不要重复已叙述的内容。

2.9参考文献:只限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期公开出版的主要文献,按文中首次出现的次序编号,在右上角用方括号注明,内部刊物或未公开发表的资料均不列入。

  投稿邮箱:hzyy201512@163.com

联系电话:0371-63280369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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