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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备召开2018年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 工作会议的通知(第一轮)
发布日期:2018-05-02   新闻来源: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    浏览次数:2242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依照中国药学会2018年工作部署,拟定于2018年11月中旬在南京举办中国药学会第十八届中国药师周;同期召开2018年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工作会议。为确保会议及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筹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内容安排 

(一) 2018年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工作总结; 

(二) 表彰、颁奖(中国药学会优秀药师奖、中国药学会施维雅青年医院药学奖、信息网管理优秀单位及个人、信息网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科技传播优秀单位、优秀结题成果等); 

(三)大会报告环节: 

1.院士报告 

2. 医院药品使用数据研究报告 

二、关于表彰项目及推荐要求 

1.信息网管理优秀单位(10个) 

表彰范围:各地方药学会所属分网管理单位。 

推荐单位: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

2.信息网管理优秀个人(10名)

表彰范围:各地方药学会所属分网负责人。

推荐单位:各地方药学会所属分网推荐,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选送。

3.信息网工作先进单位

表彰范围:各网员医院,由各地方药学会所属分网按照地区网员医院数量10:1比例(四舍五入)分配名额。

推荐单位:各地方药学会所属分网。

4.信息网工作先进个人

表彰范围:各网员医院信息员,由各地方药学会所属分网按照地区网员医院10:1比例(四舍五入)分配名额。

推荐单位:各地方药学会所属分网。

5.科技传播优秀单位

表彰范围:各地方药学会所属分网及网员医院。

推荐单位:各地方药学会所属分网推荐,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选送。

6. 优秀结题成果

表彰范围:“各省短缺药品预警监测研究”优秀结题成果,“科技传播创新工程”优秀结题成果。

推荐方式:课题验收,专家评审。

三、推荐要求

1.严格按照相应的推荐条件(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开展各项推评工作;

2.推荐表彰的单位及个人,请分别填写相应的推荐表,经各分网审核签字、加盖各地方药学会公章,附被推荐网员医院外景照片和被推荐人近期个人免冠照片各1张(电子版,蓝色背景,不得小于800万像素),请于2018年8月15日前报送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

3.被推荐的信息网先进单位或个人,原则上不为同一单位;

4.按照中国药学会关于表彰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成立专家评审组,负责对2018年度上述表彰项目进行评议、核准、公示报送主管部门审议通过。

四、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学会所属分网负责人;网员医院领导、药学部主任、信息科主任、信息员(各1名)以及药学专业相关人员。

五、时间、地点等

关于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报到地点、费用标准请见第二轮通知。

六、其他事项

1.第十八届中国药师周与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工作会议同期召开,请各地方药学会所属分网协助做好会议及各项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2.按照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授予参会代表中国药学会继续药学教育Ⅰ类学分6分。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南郎家园18号楼恋日国际大厦403室

邮 编:100022 

联系人:刘玉、冯莹颖、刘晓华

电  话:010-65660788-181、150   

传  真:010-65661656

E-mail: fengyingying@cmei.org.cn 

附件:

1.信息网管理优秀单位和个人推荐条件.doc

2.信息网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推荐条件.doc

3.科技传播优秀单位推荐条件.doc

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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